摘要:
誤區一
小規模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同時也免征企業所得稅。
糾正
小規模納稅人每個季度銷售額不到45萬元,免征增值稅,但是不免征企業所得稅。
誤區二
小規模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免征的增值稅不需要做賬處理。
糾正
小規模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免征的增值稅需要做賬處理。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免征增值稅的賬務處理: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其他收益—補貼收入
誤區三
小規模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由于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因此成本費用不需要取得發票。
糾正
日常發生的支出費用仍應依法取得合規票據,否則沒法稅前扣除,導致多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務風險。
誤區四
小規模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免征增值稅,45萬以內部分免增值稅,超過部分計算繳納增值稅。
糾正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銷售貨物銷售額已超過45萬元的,不能45萬以內部分免增值稅,需全額計算繳納銷售貨物的增值稅。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 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21 年第 5 號)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 15 萬元(以 1 個季度為 1 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 45 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 15 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 15 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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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郝老師說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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