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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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每一個勞動者賴以為生存的基本保障。
很多人關心自己最終拿到手多少錢,企業最關心的則是如何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和減少稅負或是提高勞動力的使用效率。
今年稅務稽查與往年也有一個最大的區別:個稅 。
個稅的重點就是工資薪金,企業還像下面這樣發工資的,要小心了!!
案例
案例來源于銀稽案例庫
這是最常見的拆分工資案例,在實務中,這種拆分方式被較多企業所采用,它看似簡單粗暴,實際卻留下太多坑。
重點標注1:“從管理人員到普通員工發放的月工資基本為5000元左右”,這句反映出所有員工薪資基本相同,這種現象并不合理。時間一長極易引起稅務機關的注意。
重點標注2:“把工資的一部分由員工通過發票報銷方式發放,其余部分則以工資單形式支付”表示該公司工資發一部分,其他工資不是走個人賬戶就是以發票形式給員工報銷!
用這種找發票的方法來避稅,得不償失。企業要想做大、就不要觸碰法律紅線,最好不要給自己埋下用這種方法偷稅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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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1年工資稽查重點,5種“避稅”方法行不通!
一、現金方式發放工資,不合法!
隨著支付管理制度的發展,國家大力推行非現金結算,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模式,但有些公司為了避稅和降低社保,每到發薪日,都是以現金方式發放工資,而不使用銀行代發。
二、工資與勞務不可混為一體,不合法!
近兩三年各地社保事項已經逐步移交到稅務局征收,像之前一些人力資源公司,勞務公司,工地包工頭等,把外派員工以及兼職人員,按照薪酬合并申報,在實名制的政策下,這些企業要特別需要重視薪酬合規性!
三、用工多卻沒有申報過個稅,不合法!
很多大型工廠用工量大,薪資不低,但是很少有給員工交過個稅。尤其是個稅起征點到5000以后,就連很多小公司都不給員工申報個稅了,都把工資統一零申報,所以稅務就會看到奇怪的現象,企業的薪資正常發放就是沒有一名員工交過個稅,一旦大數據排查,將是補稅和罰款。
四、缺票的時候拿別的票來頂賬,不合法!
企業用工難,招工時都會說我們福利分為:基本工資+補貼+技能薪資等組合,之后讓員工找發票進行報銷,目的是沖賬。其實這是很多公司常用的省稅辦法,目的,用報銷來進行少繳稅,這是一件違規違法的行為。如果企業一直這么做,會讓企業賬務出現管理費用的異常,在稅務大數據排查時被盯上。
五、冒用他人信息虛列工資,不合法!
在大數據沒盛行之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虛造工資,稅務局或許很難稽查到,但現在大數據當道并且實行了新個稅匯算清繳,一個人對應一個納稅識別號,企業想運用他人的信息內容虛開發票工資明細,那就需要當心了!
說了這么多違法行為,其實也可以看出,如果公司絕大多數員工的工資基本一致,都在5000元的個稅起征點附近,稅務局很難不查你。
伴隨著2019個人社保全額的企業所得稅,許多企業為了少繳納社保而拆分工資。針對用以上五種方法開展“省稅”的企業,風險太大,我建議老板創業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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